05《辨法法性論》彌勒菩薩造(雙引號為本人所加)

 

“由六種相通達法性是為無上。謂相。依處。決擇。觸證。隨念。悟達彼自性。相如略標說。依處謂一切法。與契經等十二分教一切句身。決擇謂依大乘經如理作意所攝一切加行道。『觸證』謂為正見故以『見道』現量加行『親證領受真如』。隨念謂如觸證為除彼垢之菩提分所攝一切修道。悟達彼自性謂無垢真如。於一切種唯真如現。此即轉依圓成實。

加行通達有四種相。謂勝解行地。由勝解加行故。是決擇位。於『初地』中由各別內證加行故。是『觸證位』。未淨六地中由善修習加行故。清淨三地中亦爾。是隨念位。於佛地中由究竟加行故。佛事任運無間故。是到達目性位。”

 

讀經人曰:「大乘見道」的確是要「觸證」的,但是觸證的是「真如」,不是蕭平實說的「阿賴耶識」。「大乘見道」的觸證在何階位?答:在「初地」。初地根據《辨法法性論》,即是「觸證位」。所以,「大乘見道」不在「七住」,不是蕭平實說的那樣。一切未達「初地」,也就是「觸證位」的增上班同修,尤其是法座上的親教師們,如果敢認同蕭平實,說自己「大乘見道」,則是未證言證,為大妄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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